甘政函〔2016〕39號
省教育廳:
你廳《關于將蘭州服裝職工大學改制為甘肅財貿職業學院的請示》(甘教廳發〔2016〕6號)收悉。根據教育部《關于同意授權甘肅省人民政府自行審批設立高等職業學校的批復》(教發〔2000〕127號)和《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教發〔2000〕41號)規定,經省政府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蘭州服裝職工大學改制為甘肅財貿職業學院。
二、甘肅財貿職業學院系專科層次的普通高等職業學校,以實施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為主。
三、甘肅財貿職業學院由省人民政府舉辦,隸屬于省教育廳,學院基本建設和辦學經費由省級財政統籌解決。
四、甘肅財貿職業學院首批設置物流管理、會計、金融管理、電子商務、環境藝術設計5個高職(專科)專業。
五、甘肅財貿職業學院要根據蘭州新區產業布局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設置專業,突出辦學特色,規范辦學行為,加強師資隊伍、實訓基地和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提高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要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積極推進中高職一體化培養改革;要不斷創新校企合作辦學模式,加快構建產教融合機制,逐步擴大辦學規模,到2020年全日制在校生達到6000人。
六、你廳要加強對學院的管理,積極協調省直有關部門支持學院的建設發展,加大投入力度,改善辦學條件,確保達到教育部規定的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
七、你廳要認真做好甘肅財貿職業學院報送教育部備案的工作;指導學院的發展規劃編制、專業設置和教師隊伍建設等工作,定期檢查學院的教育教學質量,對首屆高職畢業生進行教學合格評估。
八、你廳要以設立甘肅財貿職業學院為契機,促進全省中、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為蘭州新區建設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技術技能人才支撐。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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